督 办 通 知
〔2025〕第18期
校园安全 2025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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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《黑龙江大学分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办法》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质量,强化各级安全工作责任,根据教育厅关于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校领导有关指示,现请各二级单位完成以下相关工作:
1.各二级单位结合《黑龙江大学分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办法》有关要求以及近期人员变动情况,重新修改完善本级安全工作架构,修订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2.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所负责及分管的办公室、教室、会议室、实验室、库房、值班室、教室休息室、食堂员工宿舍等场所,要落实定人定位定责任制度,强化安全管理,相关房产信息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计的房产信息为准。
3.外包商服安全责任人必须为直接法人,且要有外包监管单位人员具体负责,由监管单位负责联系并填写,公共场所卫生间、开水间、工具间等部位由物业外包公司具体负责。
请各单位于7月4日16:00前,将黑龙江大学XX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(附件1)及黑龙江大学XX单位场所空间安全网格责任信息表(附件2)送至主楼B121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2093@hlju.edu.cn,联系人:高心爽,联系电话:86609138。
附件:1.黑龙江大学XX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2.黑龙江大学XX单位场所空间安全网格责任信息表
黑龙江大学安委会办公室
2025年6月26日